About 洪福宮《福德正神》
一、福德正神的傳說
福德正神-民間俗稱土地公,也有稱爲福德爺、伯公、大伯爺、後土或簡稱土地。
關於福德正神的傳說有很多,有傳福德正神姓張名福德,生於周武王二年二月二日,從小就是個天資聰穎又極爲孝順的小孩;三十六歲時,當上朝廷的總稅官,爲官廉正;到了周穆王三年才過世,享年一零二歲。神奇的是,他死後三天,容貌都沒有改變;有一貧窮人家用四塊大石圍成石屋奉祀它,過了不久,居然由貧轉富,百姓都相信是神恩保佑,於是合資建廟並打造金身膜拜,因此生意人常祭拜它。
另傳土地公爲周朝士大夫的家仆,爲避免讓小姐受凍,乃脫衣給小姐穿,自己只穿單薄的衣物,卻因受不了寒冷的天氣而凍死。就在此時,天空顯現『南天門大仙福德正神』的景象,士大夫感謝他的恩德,於是建廟奉祀。周武王時,贈封後土,後世尊爲土地公。
土地公的造型幾乎都是白鬚、白髮,笑容可掬,地方員外打扮,一手拿元寶,一手執如意或柺杖,充分表現出慈祥溫和的長者風範。
二、洪福宮的沿革
林口鄉舊時稱樹林口,下福村一帶俗稱小南灣或南灣坑,居民約3百戶人,一度為林口鄉第二大庄,先民來自大陸沿海省份,落地後墾殖荒陬,務農或捕魚為生,閒暇在小南灣溪出海口西岸海隅,立一石像,四周用平塊石頭圍起,頂部置一石塊當屋頂,形成一小屋狀,內供奉一尊福德正像,焚香祭拜,祈求風調雨順,農作漁獲豐收,人丁平安,六畜興旺,遷居聚落農民心靈寄託,久而久之,附近農、漁民前來祭拜人數越來越又因地處海隅,無以為名,便稱『海尾土地公』。
另一說則為本地某大戶先祖三兄弟,於小南灣溪出海口岸邊一處燒瓦窯作,突遇窯坑塌陷,三人同陷土石堆中,在等待救援過程中,曾發願,順利獲救。將在附近建一座土地公廟供奉土地公,供眾人膜拜,後來,三人同時獲救,大難不死,三兄弟不敢忘記諾言,但當時人人窮困,物乏,僅能在附近覓得較平整五塊石板,分別作為上、下、左、右、後墻,圍成石版屋,然後找到一塊酷似土地公神尊之石塊立為神像供奉,稱為『海尾土地公』。
相傳土地公掌管田地及牲口,故有『得罪土地公飼無雞』之俗諺,本宮座落小南灣溪河畔,信徒早期僅小南灣溪流兩側田地農漁戶,亦是農漁民共同之信仰中心,春耕、夏耘、秋收、冬藏按時祭拜,感謝神明庇祐,農漁獲豐盛。
本廟始建於清朝年間,實際年代不甚可考,至今約200餘年,最初由上、下、左、右、後等五塊石頭圍成,供奉福德正神石像,座落小南灣河口西側,稱海尾土地公,信徒多為廟前田地農戶。
每年農曆二月二日為土地公生日、八月十五日為秋收季節,農民擴大辦典,除各家信徒備齊供奉祭品外,演出酬神布袋戲。後來才漸漸有歌仔戲(俗稱野台戲)及祈福法會,除酬酢神明之外,兼能藉此娛樂鄉親。演出前,由輪值轄區農戶徵調壯丁,上山砍伐樹木、割芒草,在附近河床適當地以人力整理基地,搭蓋臨時戲棚,慶典結束後拆除,備極辛勞。
早期各項資源缺乏,農民生活普遍清苦,演出酬神戲所需經費無著,概以區之農戶,按各家丁(男丁)、口(女口)數分攤經費,俗稱收丁口錢,在當雖屬沉重負擔,大家均樂於共襄盛舉。
民國54年,台灣電力公司在下福村徵收農地20餘公頃建設發電廠,土地公所在地點被劃入建廠範圍,台電工程人員在廟前整地時,發生機械故障,即調來其他機械繼續作業,不料又發生故障,連續3次,有人因而進言:施工未向土地公稟報,此為土地公顯示不悅,應立即停止施工,擲筊請求土地公同意,遷至工程範圍外適當地點另建新廟才是正途,當時經辦工程主管,根本不信神佛之說,但遇此情景,一時大為緊張,立即召集村長、仕紳,討論遷廟相關細節,村民不敢擅自做主,要求台電工程主管與鄉親,一同焚香祭拜,跪在土地公前,擲筊懇求同意遷建,並允諾補助遷建費用,獲得正筊同意,終於在民國56年,廟成遷至現址,現址土地原為農地,建廟時因經費不足,僅購得很小一塊,並迎來竹林山寺觀音佛祖大媽,現場擲筊選方位,結果與舊址方位竟完全相同,並同時擲筊選廟名,『洪福宮』獲選,沿用至今,遷建過程如洪福宮管理委員會謹立,嵌在正殿右牆外側遷建碑記:
先民渡海來台,篳路藍縷,以啟山林,墾殖荒陬,黎民日眾,形成部落,遂於小南灣海濱建一小廟,奉祀福德正神,庇護眾生,村民稱之為海尾土地公。台灣光復後,村民共議重修,乃鳩工改建,廟落成後,膜拜者日眾。
民國五十四年,台電公司為興建林口火力發電廠,必須遷建,經協議後遷建於現址,略具規模,名之為洪福宮。
歷二十二載,於民國七十六年春,村民復有重修之議,乃由諸信眾踴躍捐集資新台幣貳佰餘萬元,於現址改建,歷時半載,於民國七十六年十月三日曆)落成,信眾諸事順遂,物阜民豐,乃顯赫之神威,佑我蒼生者也。銘感之餘,爰略誌本沿革,以昭示後人。
本宮地理環境,青龍白虎左右勻稱,兩側山巒綿亙,前景深邃,遠處環抱合龍,逆水格局,位處林口溪出海口,具有威鎮海隅磅薄氣勢,初訪香客,莫不對此風水,譽為不可多得上乘寶地。
由於社會結構改變,逐漸由農業社會進入工業社會,信徒不再侷限於農戶,隨著生活水準提升,香火鼎盛,信徒捐獻日豐,資源較充裕,先後修建盥洗室、增修固定戲台,擴建活動中心,闢建停車場,現今工商人士,則以農曆每月初二、十六為『牙』,必備香燭祭品祭拜福德正神,祈求生意興隆,財廣進,香客絡繹不絕。
早期,由地方村長、代表及仕紳組成小組,負責廟務運作,民國八十年信徒日增,廟務日益繁重,在地方人士奔走下,開始成立管理委員會,推廟務,管理香油捐獻收支,管理步上正軌。
民國九十一年,本宮正式向台北縣政府完成寺廟登記,使廟務運作及收支理,皆受政府監督,避免產生偏差、缺失或流弊。年度收支有節餘時,用改善廟宇停車場及進出道路,協助興辦社會文教活動,補助社區藝文教辦理社區學校獎學金,冬令救濟,賑災等公益活動,秉持取之於社會,用於社會之精神,善盡社會責任。
本宮基地辦理寺廟專用地變更已在98年底奉准,補辦建照及申請核發使用執照已接近完成,成為合法登記之寺廟。
三、顯化事蹟
此土地公始建於何時遠不可考,相傳約有2百年歷史,但老一輩長者,流傳數則真實事蹟:
(一)古時候,本地河口尚有碼頭,可行船進入艋舺一帶通商,據說當時有一穀商,在農作收成後,收集稻穀一批,準備裝船,不料因天候不佳,船隻無法如期裝運,數日後堆積在碼頭附近穀物,一夜之間被盜精光,榖商損失不貲,遍尋不著,於是到土地公廟前焚香敬拜,並擲筊卻是喜訊,謂7日內失物可尋回,榖商半信半疑,但第五天清晨,就有人來報,碼頭堆積一批穀物,榖商急往查看,清點之後,除了一包已拆封之麻袋剩餘半包穀子之外,其餘穀物全部完好如初,榖商欣喜若狂,於是延請歌仔戲到廟前演出酬謝,在當時物資貧乏時代,演出歌仔戲可是極度奢侈的消費,故聚集眾多群眾觀賞,轟動一時。
(二)很久以前某日,一牧童於黃昏時趕牛群經過土地廟附近,昏暗中乎見一黑狗停留,便自地面拾起石塊丟向黑狗,連續數次,但黑狗並未遠離,不料牧童回家後,腹痛難當,家人問其是否吃過什麼東西或作過何事,答曰沒吃東西,僅答在路上遇黑狗拾起石頭驅狗之事,延至天亮,家人帶牧童返回現場,未見任何東西,僅有土地廟旁石塊圍起燒金紙處,薰黑石頭上留有撞擊白點痕跡,家人猜想必是牧童誤將燒金紙薰黑處誤認成黑狗,以石塊丟擲,觸怒土地公,急忙跪地求饒,不意,牧童不藥而癒,一時傳遍村里。
(三)日據時代,地方某富紳,曾在土地公前發願,如果能讓他家產增加到百擔稻作,他願意為土地公建磚造新廟,不料該富紳在累積到許願之家產後,卻食言未履行當初承諾,結果某年全省瘧疾大肆虐,本地全村皆平安無事,唯獨該富紳所屬大家族中因有一家辦理喪事,餐後有多人不幸感染,結果卻造成族中某家數人亡故,當時,衛生單位下令將該家族以草繩圍起,草繩圈內人員不得隨意離開界線,外界人士亦不得任意接近,即如今日之隔離措施,此時僕人提醒當初許願之事,富紳大為緊張,立即至土地公面前下跪賠罪,並允諾如能讓家族平安度過難關,無論如何他一定履行諾言,果然,村內出現一位赤腳仙(今稱密醫)提供偏方,教人以橄欖葉燉豬腸食用,族人終能逐漸痊癒,富紳再也不敢怠慢,立刻著人選擇黃道吉日,建磚造新廟,傳至近代。
(四)傳說日據時期,曾有一飛機例行訓練經過下福外海,卻因機械故障,飛機逐漸下降,慌亂中,飛行員隱約見地面好像有位老人向他招手,結果飛機墜入田地,飛行員卻毫髮無傷,此經過是日籍飛行員獲救後親口所述,他認為該老人應該就是土地公顯聖救了他。另一次亦是飛機失事,飛行員瞥見地面有一處疑似沙灘上有老人拄著拐杖,他直覺上認為沙灘降落較安全,努力將飛機朝該處下降,卻墜落在淺灘上,奇蹟似的僅受輕傷,飛行員(日籍)也認為是福德爺神力救了他一命。
(五)另一則是近代事實,87年10月,下福村發生林清岳弒親109刀慘絕人寰血案,行兇菜刀後來被丟棄海邊,不料,鄰村某婦人不知情偶然間拾得將之帶回家中,從此婦人家中衰事連連,雞犬不寧,不僅意外、噩運接連發生,甚至家中一到夜晚,莫名發出恐怖聲音,恍如鬼哭神號,且愈來愈嚴重,婦人整天心神不寧,精神幾近崩潰,形體日趨消瘦,雖到處延醫、求神問卜,均不見改善,後來婦人丈夫經友人提醒,來到洪福宮,焚香跪拜福德正神,據實告知近來家中發生情形,懇求福德正神發揮神力,庇佑家人平安,說也奇怪,當晚,婦人丈夫夢見一白髮長者告訴他,此菜刀是弒親案兇刀,必須到洪福宮請出福德正神到家中,趁天未亮之前,帶著那把拾得菜刀,由福德正神護送放回原來海邊拾得之處,然後焚燒銀箔,直至天明露出曙光,再請回福德正神,不要回頭,方可保平安。婦人與丈夫第二天雖滿腹狐疑,但仍照著夢境指示辦理,果然,此後家中恢復平靜,感念之餘,婦人即延請戲班,在洪福宮演出酬神戲叩謝神恩,從此,婦人對福德正神佩服得五體投地,一有空便洪福宮叩拜,此福德正神顯聖事蹟才被傳聞開來。